由于每个网站建设公司的建站水平参差不一,一些网站设计出来的效果可能不尽人意。当然,每个人的审美观和对网站的认识也不同,由此也可能造成理解上的差异,这是很常见的,笔者已经见怪不怪了。当然,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一次性通过,即便不能一次性通过客户审核的,通过修改和调整,基本都是可以获得客户认可的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由于各种原因,其中极小部分通过多次修正后仍然不能获得客户的认可,就会处于僵持的局面。签了网站建设合同,但网络公司的设计效果又未达到要求,这时怎么办呢?
首先,必须要理解的是,在正式开发前,制作网站设计稿是必须的。而设计稿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网站的界面设计效果,并且与建站用户的要求达成高度一致。在设计稿阶段,出现一些偏差是完全正常的,设计稿可以修正和调整,一稿不行没关系,通过沟通后进行修改再出第二稿、第三稿都可以,使之更接近你并达到的需要。
当然,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,通过许多稿的调整,始终无法达到你要求的效果,并且你对这家网络公司失去了信心,即便签了网站建设合同,也没有关系。只要不是你的设计要求是基于合同中的合理要求,而网络公司却不能达到,那么,过错的一方就在网络公司,你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网络公司退还网站建设费用(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,甚至可以要求赔偿),然后另找一家做网站的公司。
其实,这种情况在签合同之前就可以很大程度上进行避免的,很简单,查阅建站公司曾经开发过的网站就可以了。如果他们的网站设计案例符合您的审美标准,那么,选择这家网络公司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。